“除夕不放假,我不贊成,也很驚訝。”蔡繼明回憶,作為人大代表和假日改革課題組負責人,他曾參與過有關部門的意見徵集工作,“我看到的最後一版方案里,除夕還是放假的;但公佈前一晚,方案變了。”這讓他開始鄭重考慮,放假這種涉及億萬國民作息調整的大事,“沒有經過立法機構,到了最後決策時,就是‘長官決定’,這靠不靠譜?”(3月9日《中國青年報》)
  蔡繼明是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在做了15年全國政協委員之後,去年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擔任政協委員期間,他做了大量調研,推動了五一黃金周的取消和清明端午等傳統節日小長假的實現。今年的兩會上,他正在積極爭取30名代表的聯名,推動由人大立法確定法定假日,而此事已經得到包括嚴雋琪副委員長在內的一些人大代表的支持。
  蔡繼明謙虛地說,他是將放假這件“小事”推上法治軌道。而在我看來,放假其實是一件很大的民生大事。人的一生,除了工作學習,就是休息。休息權是公民的憲法權利,本來就應該有相應的法律保障這一權利的實現。休假是公民休息權的一個基本的部分,自然應當有相應的法律規範,而不能由“長官意志”隨意決定。
  就說除夕放假,今年的休假方案一齣台,人們對除夕不放假意見最大,網上充斥著激烈的反對聲音。比起清明、端午、中秋這三個傳統節日,除夕對國人來說重要得多。多少游子,在外辛苦一年,就盼著年三十晚上那頓團圓飯;多少父母,倚門而望,就盼著兒女們能在年三十這天早點到家。可以說,任何一個節日,包括第二天的春節,都沒有這天在人們心中的分量重。盼了多少年,好容易等來了除夕放假,卻沒過幾年就停了,這樣的方案遭到怨懟是自然的。
  面對洶涌的怨言,假日辦有人出來解釋,除夕不放假,實際上等於多放半天到一天假。也就是說,某些單位到除夕這天就沒人了,實際上等於放假。這樣的說法,實際上還是機關思維,一些企業,尤其是民企,根本做不到。國家規定不放假,指望老闆的良心發現,那靠譜嗎?眼看著平息不了公眾的怨言,又有官員出來透露,說是除夕不放假只是個“測試版”,聽聽大家的反映,看看能否承受。而根據蔡繼明教授的說法,公佈的前天晚上,才將除夕放假變成不放假,而且是“長官決定”,這也太過隨意了。
  公民休假,不僅關乎休息權的實現,而且關係到國家的經濟運行節奏,社會的和諧穩定,文化傳統的繼承發展。如此大事,怎能沒有一部法律予以規範。而一旦有了《假日法》,公民的休假權有了法律保障,公民的個人尊嚴和國家的尊嚴有了雙重提升,用蔡教授的話講,是順理成章的事。既然如此,期待本屆人大期間,《假日法》能順利出台。
  文/江錫鈺  (原標題:公眾如何放假,怎能“長官決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ppnznmynv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