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近日曝光的一份判決書,顯現出從化市原市長郭清和落馬的緣起———從化市流溪河林場原場長李進因受賄107萬餘元,一審被花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零3個月;李進獲得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除了自首外,還包含檢舉立功,而他檢舉的對象,正是曾任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一把手的郭清和。
  2012年至2013年間,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系統爆出腐敗窩案,包含曾在園林系統任一把手、後任從化市市長的郭清和,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原副局長劉燕堂,已退休的原廣州市林業局(後與園林局合併為林業和園林局)副局長謝左章等人在內的多名官員落馬。據廣州市紀委2013年4月份的通報,窩案涉及廣州林業和園林系統共13人,其中局級以上幹部2人,處級幹部9人。至目前,多名落馬官員已陸續獲刑。
  案外案
  檢舉上級和副手 立功獲輕判
  2013年1月份,李進受賄一事案發,向檢察機關投案自首。李進在被調查期間,還檢舉揭發了從化市市長郭清和、流溪河林場副場長溫玉區等人的犯罪線索。李進說,他收受的款項很多用於接待上級指定過來的領導,導致案發後沒有退贓。但他認為自己一直認罪,且積極配合調查,檢舉立功對廣州市園林系統系列腐敗案可以說有重大的立功表現,請求輕判。
  花都區法院認為,李進確有立功、自首等情節,綜合其他情節一審對他做出有期徒刑7年零3個月、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的刑罰,並追繳其犯罪所得107.5萬元上繳國庫。
  窩案梳理
  廣州林業和園林系統至少13人涉案被查
  2012年和2013年間,廣州市林業和園林系統爆出貪腐窩案,多名園林系統官員相繼落馬。
  最早是在2012年7月份,廣東“三打兩建”行動正如火如荼進行,已從廣州市林業局副局長任上退休2年,時年63歲的謝左章向廣州市紀委投案自首。謝左章後被認定受賄80萬元,於2012年12月份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
  在2013年1月份的廣州市兩會期間,時任從化市委副書記、市長的郭清和被髮現請假。稍後在廣州市紀委當月的定期新聞通報會上,郭清和及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副局長劉燕堂被宣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郭清和在擔任從化市市長之前,任職於廣州市林業和園林系統。2011年2月份調任從化前,是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黨委書記。
  2013年6月,廣州市檢察院通報,郭清和涉嫌受賄280萬元,已移送審查起訴。受賄金額中有30萬元為購物卡。檢方披露其受賄發生在任廣州市林業局副局長、局長,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黨委書記,從化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他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在流溪河林場場長李進受賄一案中,李進曾對郭清和與一名叫溫玉區的男子進行檢舉。郭清和算是李進在園林系統的老領導,而溫玉區曾經擔任大嶺山林場、流溪河林場的副場長,系李進的下屬。李進所檢舉的內容,從溫玉區的案情中可見一斑。
  2013年下半年,溫玉區行賄、受賄一案在廣州中院二審,溫玉區的行賄對象,就是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局長郭清和及副局長劉燕堂。溫玉區被指為瞭解決工作調動問題,分別向郭清和行賄7.5萬元,向劉燕堂行賄16萬元。溫玉區後被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1年半。
  至2013年4-6月份,廣州市紀委通報市林業和園林系統腐敗窩案共涉案13人,其中局級以上幹部2人,處級幹部9人。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總工程師翟晉華其後也被宣佈立案查處。
  觀察
  幫人承攬工程收取好處費 下級求調動升遷行賄上級
  綜觀目前已經浮出水面的廣州市林業和園林系統多名落馬官員的案情,其犯罪主要涉及受賄、行賄兩方面。一方面,手握國有林場運營權力的園林系統官員,多在林場工程的招標、發包、工程驗收、款項結算等方面,為承接了工程的包工頭提供便利,同時也會對包工頭們為維護關係奉上的好處費、回扣來者不拒,甚至缺錢了張口去要。工程發包領域的權錢交易特征明顯。一方面,部分基層園林系統官員為了職務調動、升遷,會向該系統的上級領導主動行賄,買官賣官,容易在系統內形成窩案、串案。
  李進受賄途徑
  A
  工程上頻頻給予關照
  缺錢時向包工頭開口
  現年39歲的李進,1995年從華南農業大學畢業後就進入了廣州市大嶺山林場工作;2002年至2005年時,他當上了大嶺山林場的副場長;2005年至2011年間還兼任了石門國家森林公園的管理處主任;此後,他又調任廣州黃花崗公園主任約半年時間;2011年11月至2013年初落馬期間,一直任廣州市流溪河林場場長兼流溪河森林公園管理處主任(正處級)。
  無論是在大嶺山林場還是在後來的流溪河林場任職,李進都與一個叫劉武軍的包工頭走得很近。劉武軍是廣州勁星景觀園林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從上述林場承接了不少工程。
  “我跟他關係很好,過年過節的時候會送禮給他。”劉武軍供述,從2007年至2012年,他一共送給李進35萬元。最早在2009年春節的一天,李進跟他說這幾年關照了他不少工程,現在缺錢用,讓他準備一些錢。劉武軍於是先後準備了10萬元、15萬元。“我主要是向他表示感謝,並希望繼續支持我做工程。”劉武軍說。
  從2007年至2012年,每逢中秋節、春節的前一天,劉武軍還會約李進到從化南海食街吃飯,並每次送上1萬元表示感謝。
  李進說,劉武軍跟著他在兩個林場任職期間確實承接了不少工程,而有些工程需要經過公司投標,他都會通知劉武軍投標,有些小工程則直接指定讓劉武軍的施工隊去做。在他的幫助下,劉武軍不斷有工程可做,每年工程量都有幾十萬元。
  B
  出面協調電站補償事宜
  分6次收包工頭52 .5萬元
  溫東衛是從化本地人,曾掛靠在多家有資質的公司承接了流溪河林場的工程。2012年5月,因為流溪河林場建設移民新村後,村民需要飲水,林場方面提出收回之前已承包出去的南山電站。承包了該電站的溫東衛找到林場負責人李進,詢問補償金額及款項結算事宜。
  溫東衛說,此外他還為了在土地開發、電站經營、工程承包等領域得到李進的關照,先後6次向李進送上了52.5萬元。李進受賄後,出面幫助溫東衛協調解決了南山水電站的補償事宜。
  李進說,對方之所以給他送錢,除了電站的事情外,還希望在承接工程、招投標、竣工驗收、工程款結算等環節上給予關照。“他很感激我,所以就給我錢了。”
  李進稱,他所得的賄款都用於個人日常生活消費,有部分還花在了送禮給上級領導等事情上,為了爭取領導對他的職務升遷和業務工作上提供方便。但本案中,辦案機關並未對李進以行賄罪提出指控。
  C
  以分包工程方式
  通過代理人受賄
  劉武軍不但自己向李進行賄,由於兩人關係不錯,李進甚至讓劉武軍成為了他的代理人。當其他包工頭想向李進送錢時,李進會讓劉武軍的公司先分包下對方的部分工程,由對方以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再由劉武軍將其中部分款項輾轉交給李進。
  行賄人侯碧清是一家規劃設計院的副院長,他所在的單位本沒有資質對外承接項目,但為了承接項目獲利,他送給李進好處費共20萬元。2008年時,侯碧清掛靠的一個機構中標石門森林公園的規劃修編及設計項目,侯是實際項目負責人。他為了拉近與業主單位的關係,一次請李進吃飯。李進將包工頭劉武軍叫了過來,並對侯說劉武軍是他“兄弟”,要他分口飯給劉武軍吃。侯碧清意會到李進是希望通過劉武軍收取好處費,遂提出可以將項目的一部分分包給劉武軍來做。對此李進也承認,他後來和侯碧清商量,以簽訂轉包合同的方式讓劉武軍分包部分工程。劉武軍收到“工程款”後,會將其中一部分錢直接轉交給他。
  李進稱,他通過以合同分包的方式進行運作,主要是想掩蓋收取好處費的事實。而劉武軍也有求於他,不敢將這件事情說出來。
  檢方稱,李進一共從上述3名包工頭手中,共計收受賄賂款107.5萬元,並全部據為己有。
  採寫:南都記者 吳筍林  (原標題:流溪河林場原場長受賄 檢舉從化市原市長郭清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ppnznmynv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